粵科函產字〔2020〕146號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新型研發機構的管理和服務,促進我省新型研發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按照《廣東省科技廳關于新型研發機構管理的暫行辦法》(粵科產學研字〔2017〕69號)要求,現對2017年獲得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資格的機構(名單詳見附件)開展動態評估。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動態評估主要考察新型研發機構近3年的發展情況和運營成效,比照認定基本條件,評估通過的繼續獲得新型研發機構資格,評估不通過且在整改期內未通過專家評審的,將取消新型研發機構資格。
(二)請各新型研發機構統一用單位法人名稱進行申報,根據要求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如實填寫評估材料,并附上相關附件佐證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請在填報系統中查閱。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新型研發機構資格。
(三)請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門認真組織做好新型研發機構的動態評估工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材料的真實性和規范性審查。
二、申報程序
(一) 注冊。尚未開通賬號的單位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后轉入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申報;或者直接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申報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 申報。各單位和申報人通過登陸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進行申報,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具體填報路徑為:登陸系統→申報管理→填寫申報書→新增項目申請→區域創新能力與支撐保障體系建設→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動態評估),并在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打印書面申報書一式1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交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三) 審核。各級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評估單位的運營情況、材料的真實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2日23:00,各級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17日23:00。書面申報材料送省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3日17:00。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新型研發機構資格。
四、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紙件材料受理地址:
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郵編:510033)
聯系電話:
1.業務咨詢:020-83163402、83163613、83163837
2.紙件受理及系統技術咨詢:020-83163338、83163469
附件: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下達2017年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名單的通知》(粵科產學研字〔2017〕192號).pdf
省科技廳
2020年3月5日
點擊查看:《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新型研發機構管理的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