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開征求意見鼓勵創新創業投資
近日,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公開征求《廣州市鼓勵創業投資促進創新創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細則》)的意見。
該《細則》旨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創新創業領域,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深度融合。該政策計劃給予進入雙創領域的社會資本最高800萬元補貼。《細則》中涉及的財政補貼均通過后補助形式予以支持。
支持科創企業成長
鼓勵社會資本支援早期科創企業
《細則》的財政補貼支持對象為在廣州注冊的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包括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等);廣州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中,引入創業投資的科技創新企業。《細則》在具體補貼條目中,對相關企業所需滿足的條件做了詳細說明。
“企業在早期階段風險高,社會資本的投入少。此時,政府要站出來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更多企業走出早期的‘死亡谷’。”今年7月,廣州市科技局局長王桂林做客羊城學堂時談到。企業生命周期的早期,大致指企業的種子期、初創期乃至成長期。
根據《細則》,廣州支持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投資在廣州注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其中,《細則》將按照被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每年每家不超過500萬元補貼。
對所管理的單只基金當年對在廣州注冊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實際投資額,不低于其當年實際累計投資額70%的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按照對在廣州注冊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5%給予補貼,單筆補貼不超過45萬元,每年每家不超過100萬元。
在境內外合作投資補貼方面,《細則》支持在廣州注冊的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聯合國(境)外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或國(境)外創業投資資金來穗設立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基金,并投資在廣州注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對引進的國(境)外創業投資,根據投資協議,按被投資企業實際到賬投資額中國(境)外資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幣額度的1.5%,給予在廣州注冊的該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補貼,每年每家不超過750萬元。
兼顧科技項目成果轉化
擬最高給予800萬元補貼
《細則》兼顧了對產學研聯盟投資的補貼。該政策將支持在廣州注冊的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以及在廣州市科學技術局備案的廣州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框架下相關領域技術創新聯盟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并對符合該聯盟產業方向的在廣州注冊科技創新企業進行投資。根據實際簽訂的投資協議,按照被投資企業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5%,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補貼,每年每家不超過750萬元。
對于新型研發機構的投資補貼,《細則》指出,支持在廣州注冊的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與經省科技廳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共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對該新型研發機構成果轉化在廣州注冊成立科技創新企業進行投資。根據實際簽訂的投資協議,按照被投資企業實際到賬投資額的1.5%,給予創業投資類管理企業補貼,每年每家不超過750萬元。
同時,《細則》支持廣州科技創新發展專項產業技術重大攻關計劃中,已結題驗收合格的科技項目成果引入創業投資進行轉化和產業化。
對承接此類成果、引入創業投資進行轉化的企業,根據實際簽訂的投資協議,廣州按照該企業實際到賬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該企業(項目承擔企業或新設立的進行成果轉化的企業)補貼支持,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800萬元。
此外,《細則》還將建立創業投資類企業與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合作銀行信息共享機制。創業投資類企業投資的在廣州注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可直接納入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備案企業庫;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合作銀行優先向上述創業投資類企業推薦入池。